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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公開招募參與代謝症候群防治計畫醫療院所(申請加入相關資訊)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5-05-28 12:17

    提供醫療院所申請加入相關資訊

    Step1:檢視院所資格
    院所資格:辦理成人預防保健服務

    Step2:檢視醫師資格

    1.家庭醫學科、內科專科、執行成人預防保健或糖尿病共罩網認證之醫師即具執行本計畫資格。

    2.非以上資格醫師則需完成e等公務員+學習平台-代謝症候群防治計畫教育訓練課程(上/中/下)共計4小時訓練。

    Step3:VPN線上申請(詳代謝症候群防治計畫VPN申請、建檔步驟)。

    *醫院除線上申請另需函送申請書(計畫附件2)紙本予健保署高坪業務組。

    Step4:加入Line群組

    本市交流平台用於公告最新訊息。

    全國性群組則釋疑各種執行面問題(例如掛號、申報等)。

    Step5:可開始執行計畫(收案、追蹤、年度評估)

    *執行標準程序詳照護流程與指導手冊。

    *請注意收案時務必讓個案知情同意,並交付疾病管理紀錄表(計畫附件4)及指導個案722血壓量測。

    *計畫附件3載明新收案、追蹤管理及年度評估所需登錄欄位,首度執行時請詳閱。

    *追蹤管理方式有電訪、回診及家訪,每次間隔70天,追蹤期間需至少一次異常項目追蹤。

    *個案收案後如超過計畫收案條件,仍可持續追蹤,惟其結案後不能再度被收案。

    *結案相關說明:個案追蹤後倘已非代謝症候群,原則得由醫師評估是否結案,惟醫師認定仍有健康風險或追蹤管理需求者,得續予追蹤管理;同一個案結案後1年內不得於同一院所收案;收案後超過1年未有最新追蹤紀錄,則由系統自動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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