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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年1月20日起至2月28日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用藥措施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5-01-16 15:30

    考量春節連續假期民眾南來北往恐造成疫情擴大,疾管署公布自115年1月20日起至2月28日止,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用藥措施,增列「有類流感症狀,且具下列身分之流感高傳播族群」。

    ✅民眾勿輕忽流感嚴重性,加強落實勤洗手、注意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防護措施,有呼吸道症狀時應佩戴口罩。
    ✅出現類流感症狀,應盡速就醫並充分休息,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課,以免傳染他人。

    💊高雄市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合約院所⏩️https://gov.tw/EgT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一覽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更新圖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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