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期間:公告日起至114年12月20日或經費用罄為止。 實施對象:設籍高雄市,出生滿6週至32週內且列為低收入戶或原住民嬰幼兒 補助劑數:兩劑型(最遲於出生後24週內完成接種), 三劑型(最遲於出生後32週內完成接種) , 攜帶証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家長核章之影本、「有效期限內的低收入戶證明」家長核章之影本、 「兒童健康手冊」及「健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