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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年度「整合性長者健康促進計畫-新方案研發」(原名預失方案)申請公告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5-01-15 15:28 聯絡人:李建璋 聯絡資訊:rex1231@kcg.gov.tw

    一、目的

    依本市長者需求及科技趨勢,發展多元、具實證效益及地方特色之長者健康促進服務方案模組(原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方案),建立具永續營運機制之社區支持網絡和夥伴關係,豐富社區健康促進資源,促使長者健康老化。

    二、辦理事項說明

    (一) 評估本市長者的健康問題與照護需求,據以擬定介入之優先順序,發展適合長者需求且具本市特色之整合性服務方案。

    (二) 新方案須涵蓋ICOPE六大面向,且以肌力或認知面向為主,其他面向(如營養、口腔保健、社會參與等)為輔,更鼓勵導入AI創新科技,並針對在地健康問題或特殊族群需求(如骨盆底肌肉訓練、照顧者培訓及男性課程等)自選2至4個本市特色議題,發展以ICOPE為核心且具實證效益之整合性長者健康促進方案。

    (三)方案架構應符合長照發展基金獎助基準「預防及延緩失能服務方案執行原則」之規定,以1期12週為單元,每週1次,每次2小時。

    (四) 依方案內容所需,發展、設計與培訓相關師資人才(含專業師資、及指導員),並設有師資培訓、考評、回訓及退場等機制。為厚植本市師資人才,總計培訓完成人數至少須達40名(含專業師資及指導員)。

    (五) 進行跨單位合作與資源串聯,至少與2個地方組織合作(需簽訂合作意向書),共同推動地方整合性照護服務方案,該地方組織須有可提供新方案服務之社區據點。

    (六) 至少於本市3處社區據點試辦,其中1處須於本市沿海及偏遠地區(茄萣、永安、彌陀、梓官、林園、旗津、田寮、六龜、甲仙、杉林、茂林、桃源、那瑪夏等13區)試辦。試辦課程參與長者總人次不得少於540人次。

    (七) 選擇適合的評估工具評估長者照護需求及方案成效。

    (八) 針對相關成果,進行整合性長者健康促進方案模組及師資人才之推廣。

    三、申請方式說明

    (一) 徵求時間:即日起至115年2月23日下午4時前函送公文至本局(以公文送達日為準)(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健康管理科)。逾期未送達者,視同放棄,不予受理。

    (二) 申請單位資格(兩項同時符合):

    1. 合法立案於本市之醫事機構、學協公會、大專院校及社企團體(投件時請檢具證明),由個人名義投標者,概不受理。

    2. 申請單位不得以類似內容接受其他縣市委託。

    (三)申請單位以申請一案為限,提交資料一式3份及電子檔案光碟,內容包含:

    1. 新方案研發計畫書

    2. 計畫提報表

    3. 經費編列表

    4. 立案證明

    5. 師資證明文件等

    四、上述未盡事宜,詳見本案申請須知,word編輯檔詳見以下連結(https://reurl.cc/ORaY6y)。

    五、如有任何建議或疑問,請洽本案聯絡人(07)713-4000許小姐(分機5136)、蘇小姐(分機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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