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項目
特定美容醫學手術、美容醫學手術及特定美容醫學處置項目
案件說明
醫療院所新增、刪減、變更特定美容醫學手術、美容醫學手術及特定美容醫學處置之項目或人員,應先向所在地衛生單位辦理核備或備查
申辦對象
醫療院所
承辦單位及 承辦人
醫政事務科(醫院)及各區衛生所(診所)
應備證件
函、特定美容醫學手術、美容醫學手術及特定美容醫學處置登記表、人員資格證明所需文件
申請方式
書面
交付方式
1.臨櫃2.郵寄
處理期限
視文件審核時間
備註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