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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衛生局公布飲冰品抽驗結果 抽驗131件,1件不符衛生標準已依法裁處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4-07-03 09:11 聯絡人:謝米枝 科長 聯絡資訊:7134000 #6301

    為維護市民夏季食用飲冰品之安全衛生,衛生局今(114)年針對轄內手搖飲店、冰果店、咖啡店及餐廳等現場調製飲冰品場所,抽驗冰品、飲品、配料、咖啡及玫瑰花等,共計抽驗131件,檢驗衛生標準、赭麴毒素、農藥殘留、咖啡因。其中1件冰品檢出腸桿菌科不符合「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經限期改善後再次抽驗仍不符規定,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按同法第48條第8款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罰鍰。

        衛生局表示,腸桿菌超標可能原因包括製作過程中的環境清消未落實、濾水器濾心未定期更換、容器具清潔不佳、食材保存不當、病媒管理不良及從業人員健康風險等因素造成。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衛生管理,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衛生習慣,落實食品作業場所、設備、盛裝容器具、食材原物料貯存環境及製程等衛生管理,並確保產品品質安全無虞。衛生局將嚴格把關食安,從源頭管理、市場流通、查驗登記及消費者保護等各個面向,都會嚴加查察,倘查獲違規必定依法處辦絕不寬貸。

        衛生局重視消費者食用飲冰品衛生安全,將持續查驗市售飲冰品,本次抽驗相關結果均已陸續更新於食安地圖(網址:https://foodmap.kchb.gov.tw/),若消費者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可撥打食品衛生科專線:07-7134000轉食品衛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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