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焦點新聞

    高雄地檢署第二辦公室室外空間即起公告禁菸司法機關首例展「呼吸正義」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5-04-15 15:09 聯絡人:黃英如專員 聯絡資訊:(07)7134000#1601、0929-934260

    高雄地檢署第二辦公室室外空間即起公告禁菸

    司法機關首例展「呼吸正義」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今(15)日宣布,高雄地方檢察署響應健康無菸政策目標,其所屬第二辦公室周邊室外空間即日起公告為禁菸場所,強化對《菸害防制法》的遵循與支持,免除洽公民眾受二手菸危害,協助吸菸者學習自律,亦是全市繼四大超商、連鎖咖啡及速食業者後,司法機關公告禁菸場所的首例,展現地檢署維護「呼吸正義」的決心。

    衛生局今日於高雄地檢署第二辦公室舉行「公告戶外禁菸場所啟動儀式」,衛生局黃志中局長與高雄地檢署黃元冠檢察長共同出席,正式宣示第二辦公室室外區域納入全面禁菸範圍。黃元冠檢察長致詞中說明,推動無菸環境不僅是為了維護出入地檢署洽公民眾的身體健康,更希望藉由禁菸規範,協助被告與受保護管束人學習自律,養成良好習慣,並將此視為幫助他們一步步克服人生困難的大事。

    黃志中局長致詞時肯定地檢署室外空間雖非屬《菸害防制法》管制範圍,但面對可能菸害疑慮,主動申請公告為禁菸場所並自主管理,為民眾打造無菸害的城市空間。更強調無菸環境與拒絕二手菸,追求健康不只是為了個人,也要顧及他人的健康,藉此提升整體生活品質。

    高雄地檢署表示,第二辦公室洽公民眾繁多,有吸菸習慣者更逾五成,且多集中於騎樓並時有隨意棄置菸蒂等行為,不僅影響環境整潔,亦提高周邊民眾二手菸暴露風險,增加罹患肺癌及心血管疾病機率。藉由主動將戶外空間納入禁菸範圍,建立自主管理機制,改善空間環境品質。

    衛生局說明,為擴大推動無菸環境,高雄市訂有「公告指定禁菸場所自主管理計畫」,鼓勵機關學校及事業單位主動將其室外空間劃設為禁菸場所,建立自主管理機制,目前公告禁菸場所包括連鎖便利商店、咖啡店及速食店騎樓、庇廊,以及公車、計程車候車亭、全市346所學校通學步道、三鳳中街商店街,高雄地檢署第二辦公室是司法機關首例,具公部門示範及政策帶動指標意義。

    衛生局今也於啟動儀式上宣導「戒菸就贏-高雄加碼送T恤」活動,鼓勵市民兩人一組(吸菸與不吸菸各一),於四月底前報名參加,並於5月2日至29日比賽期間連續四週完全不吸菸(含各類菸品及類菸品),即可獲得抽獎資格,有機會獲最高8萬元及衛生局加碼限量「該昏T恤」100組,提升市民對無菸環境及戒菸行動重視。

    衛生局持續提供多元戒菸服務資源,包括戒菸門診、戒菸班及社區諮詢服務,另有免付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及LINE諮詢(ID:@tsh0800636363),提供即時且專業的支持服務,打造健康宜居的無菸城市,市民可多把握機會「該昏趁現在」。「戒菸就贏」活動資訊可查詢活動官網(http://www.quitwin.org.tw )或電洽衛生局07-7134000轉1653。(全文完)

    1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黃志中局長(右)致贈禁菸標示給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黃元冠檢察長(左)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黃志中局長(右)致贈禁菸標示給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黃元冠檢察長(左)

    2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指定第二辦公室戶外公告為禁菸場所15日由衛生局黃志中局長(右)及黃元冠檢察長(左)共同啟動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指定第二辦公室戶外公告為禁菸場所15日由衛生局黃志中局長(右)及黃元冠檢察長(左)共同啟動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今(15)日宣布高雄地檢署響應菸害防制法,公告其所屬第二辦公室室外即日起為禁菸場所。衛生局黃志中局長(右3)、高檢署黃元冠檢察長(左4)、余彬誠主任檢察官(左3)、李政文書記官長(左2)、陳素玉主任觀護人(左1)、黃聖峯總務科科長(右1)及衛生局黃英如專員(右2)共同出席見證。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今(15)日宣布高雄地檢署響應菸害防制法,公告其所屬第二辦公室室外即日起為禁菸場所。衛生局黃志中局長(右3)、高檢署黃元冠檢察長(左4)、余彬誠主任檢察官(左3)、李政文書記官長(左2)、陳素玉主任觀護人(左1)、黃聖峯總務科科長(右1)及衛生局黃英如專員(右2)共同出席見證。

    4高雄地檢察黃元冠檢察長表示,推動室外無菸環境協助被告及受保護管束人學習自律,養成良好習慣。

    高雄地檢察黃元冠檢察長表示,推動室外無菸環境協助被告及受保護管束人學習自律,養成良好習慣。

    5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攜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響應及宣傳「2026戒菸就贏」,高雄加碼送限量「該昏T恤」活動。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攜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響應及宣傳「2026戒菸就贏」,高雄加碼送限量「該昏T恤」活動。

    • 相關圖片
      1. 1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黃志中局長(右)致贈禁菸標示給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黃元冠檢察長(左)
      2. 2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指定第二辦公室戶外公告為禁菸場所15日由衛生局黃志中局長(右)及黃元冠檢察長(左)共同啟動
      3. 3
      4. 4高雄地檢察黃元冠檢察長表示,推動室外無菸環境協助被告及受保護管束人學習自律,養成良好習慣。
      5. 5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攜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響應及宣傳「2026戒菸就贏」,高雄加碼送限量「該昏T恤」活動。
    :::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