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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公布年節食品抽驗結果全數合格並至三鳳中街年貨食品聯合稽查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4-01-16 13:41 聯絡人:謝米枝科長 聯絡資訊:0937-335-262

    農曆春節將至,為維護市民春節期間的食品衛生安全,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自去(113)年底至本市超市、量販店、果菜市場、食品製造業及年菜餐廳等81家業者執行年節應景食品抽驗,總計抽驗164件,1件竹笙重金屬超標,經限期改善再次抽驗,全數檢驗合格。

     

    衛生局說明此次抽驗 164 件應景年節食品,包含新鮮肉品54件、新鮮蔬果23件、休閒即食食品(糖果、蜜餞)23 件、水產及水產加工製品20件、鍋底產品12件、堅果類8件、糕粿7件、蔬果乾貨6件、肉加工品4件、烘焙食品4件、醬料3件,檢驗項目包括動物用藥殘留、農藥殘留、防腐劑、著色劑、甜味劑、漂白劑、硼酸、真菌毒素、順丁烯二酸、衛生標準及重金屬等項。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今(16)日會同行政院消保官、市府消保官、農業局、經發局、衛福部食藥署及經濟部標檢局,前往本市三鳳中街年貨大街,執行年節食品聯合稽查。為把關市民春節飲食安全,現場查核110家業者之貯存環境、販售場所衛生及食品標示、肉品原產地標示,亦以衛生局研製的皂黃及過氧化氫等試劑執行豆製品快篩檢查。

     

    衛生局提醒民眾採購年節食品時,應把握 「五不原則」:(一)標示不清楚者不買、(二)過於鮮豔不買、(三)有異味者不買、(四)來源不明者不買、(五)有破損者不買。同時呼籲民眾不論訂購年菜、自煮年菜、餐廳圍爐或使用網路平台外送年菜,都要注意飲食安全,調理食品應遵守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如下)。

    (一)要洗手:調理食品前後需澈底洗淨雙手,有傷口要包紮。

    (二)要新鮮:食材要新鮮,用水要衛生。

    (三)要生熟食分開:處理生熟食需使用不同器具,避免交叉污染。

    (四)要澈底加熱:食品中心溫度超過70℃,細菌才容易被消滅。

    (五)要注意保存溫度:保存低於7℃,室溫不宜放置過久。

     

    年節期間消保官與市府物價小組將不定期啟動稽查,持續關注春節應景商品的物價波動,嚴密監控產品價格的合理性,如有異常漲價將溯源追查批發供應情形,保障消費者權益。若民眾認為業者販售年節食品有不合理漲價情形,可電話直撥1999市民服務專線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反應,也呼籲業者不要哄抬價格,以免觸法。

    衛生局提供免費皂黃及過氧化氫快篩試劑(https://reurl.cc/zpoj4a),民眾如有需求及任何食品衛生問題,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7134000轉食品衛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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