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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申辦資料

    住宿式長照機構管理(一般護理之家)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5-29 11:37
    一般護理之家機構管理
    申辦項目 一般護理之家
    案件說明 一般護理之家相關申辦作業
    申辦對象 機構(業者)
    承辦單位及
    承辦人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中心 電話07-7131500

    林先生分機:3463(前鎮、鹽埕、茄萣、旗津、鳥松)
    陳小姐 分機:3458(燕巢、大社)
    康小姐分機:3465(仁武、六龜)
    楊小姐分機:3456(苓雅、前金、杉林、田寮、湖內)
    張小姐分機:3455(鳳山、梓官)
    宋小姐分機:3464(左營、路竹、大寮、林園、美濃、永安)
    劉先生分機:3461(岡山、小港、那瑪夏、茂林)
    柯小姐分機:3460(鼓山、楠梓、旗山、新興、阿蓮、甲仙)

    應備證件 一、護理機構申請設置或擴充,應檢具下列文件:
    1.設置或擴充計畫書及計畫摘要一式各6份(專家審查時需6份,修改後計畫書2份)。
    2.財團法人護理機構及其他法人附設者,應分別檢具董事會或社員總會同意護理機
    構設置或擴充之會議紀錄一式各4份。     
    3.其他法人依有關法律附設者,應檢具該法人主管機關及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函件。
     
    申請方式 臨櫃、郵寄
    交付方式 臨櫃、郵寄
    處理期限 參照申請流程 
    備註欄 1.申請設置或擴充後之規模在100床以上、財團法人附設或其他法人附設者,由本局初審通過後轉送衛生福利部許可。
    2.護理機構之設置或擴充經許可後,其設置或擴充地點、床數有變更者,應重新申請許可;私立護理機構負責人變更者,亦同。
    申辦方式 臨櫃、郵寄
    申辦表單下載 https://ltc.kchb.gov.tw/ltc/info/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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