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行政院【性別平等綱領】人口、婚姻與家庭篇中指出,性別觀點的人口政策是健全社會發展的基礎,然重男輕女在亞洲社會是歷史久遠的普遍現象,許多國家有生男偏好與程度不一的嬰兒性別失衡。在自然情況下,嬰兒出生時的男/女性別比例(以下簡稱「出生性別比」)約在102-106(男)比100(女)屬穩定狀態。惟拜科技之賜,醫療可以透過性別篩檢或選擇性墮胎,主動或被動的使男嬰得以生下,台灣情況亦相當嚴重,在92年時甚至曾高居全球第3名,尤其從胎次別觀察,第3胎歷年性比例明顯高於1、2胎。為響應聯合國政策,降低性別失衡引發的社會衝擊,衛生福利部於96年公布施行人工生殖法,明文規定選擇胚胎性別及加強稽查並強化性平等宣導並建立出生性別比監測機制,掌握各接生院所新生兒性別比,研擬縮小性別差距之改善對策。
依目前民眾就醫狀況,婦女自懷孕到生產可能歷經各醫院,大部分民眾會藉由產前檢查來選擇接生醫院,並非從一而終都在同一家醫院產檢。就目前出生性別比資料來源為出生通報醫院(接生醫院),然以上婦產科、人工生殖機構及產前檢查合約醫院等,都有可能因產檢發現胎兒非預期性別而中止懷孕。
面對性別篩選問題,需由政府、醫界及全民一起努力解決,本局透過出生通報系統,即時監測出生性別比情形,對於數值異常之院所,加強與醫師溝通,並請醫護人員給予孕婦及其家人宣導教育,以達成性別差距比例縮小並持續結合社區及醫療院所(包含本市接生院所、產檢院所、人工生殖機構、醫事檢驗機構)等辦理宣導活動,輔導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出生性別比對象及加強社區民眾宣導「不分男女生、幸福來誕生」、「女孩男孩都是寶,拒絕懷孕性別篩檢」,同時正視嬰幼兒人口的性別比例失衡問題,落實性別正義的人口政策,藉由多元管道逐年改善民眾觀念,改善性別歧視,強化兩性平權觀念,塑造社會氛圍,一同攜手守護每個心肝寶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