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藥政事務

    手工香皂製造申請設立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9-20 11:19

    申辦服務資訊表

    申辦項目

    手工皂設立

    案件說明

    手工皂設立

    申辦對象

    手工皂製造業者

    承辦單位及承辦人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藥政科

    連絡電話:07-7134000

    承辦人:鐘小姐(#6253)、林小姐(#6258)

    、倪先生(#6257)、林先生(#6234)

    應備證件

    1.商業登記函(影本1份)

    2.稅籍登記函(影本1份)

    3.免辦理工廠登記函(影本1份)

    4.會勘申請書

    5.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6.工作配置圖(文字或圖示)

    7.製造流程(文字或圖示)

    以上文件請蓋上欲申請商行之大小章

    申請方式

    臨櫃或郵寄

    交付方式

    函復

    處理期限

    約7天工作天

    備註

    ○○○

    申辦方式

    臨櫃或郵寄

    相關檔案:

    1.手工皂申請書

    2.手工皂申請會勘應準備文件

    :::
    ▲開啟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