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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

    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申請)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9-20 12:01

    申辦項目

    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申請)

    案件說明

    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申請)

    申辦對象

    設籍本市依法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符合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為補助對象且限居家自我照顧者

    承辦單位及承辦人

    承辦單位:

    1.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中心
    2. 承辦人: 郭小姐
    3. 電話: 07-7131500#3552

    應備證件

    1. 申請書
    2. 身分證影本
    3.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4. 中(低)收入證明正本
    5. 3個月內診斷證明書正本
    6. 3個月內醫療輔具評估報告書正本【咳嗽(痰)機、單或雙相陽壓呼吸輔助器、氧氣製造機、壓力衣需檢附】
    7. 申請委託書【代辦者非直系親屬或配偶,須檢附申請委託書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申請方式

    各區衛生所或是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中心

    交付方式

    書面寄發核定結果通知書

    處理期限

    7個工作天

    備註

    1. 每人每二年依實際需要,以補助四項輔具為原則(合併生活+醫療輔具計算),申請之輔具項目需已超過前次申請該項輔具項目之使用年限
    2. 申請人提出申請補助前,不得先行購置或裝配輔助器具
    3. 身心障礙者醫療輔具:https://health.kcg.gov.tw/Content_List.aspx?n=482614A7DBF6B9C4
    4. 身心障礙者輔具線上申辦系統:https://atonline.sfaa.gov.tw/

    申辦方式

    臨櫃(各區衛生所)、郵寄或線上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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