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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護技術員(EMT1、EMT2)證書補發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9-19 08:19

    申辦項目

    救護技術員(EMT1、EMT2)證書補發

    案件說明

    初級及中級(EMT1、EMT2)救護技術員證書遺失、損壞。

    申辦對象

    具有救護技術員證書之民眾

    承辦單位及承辦人

    承辦單位:

    1.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醫政事務科

    2.承辦人:黃心怡

    3.電話07-7134000#6166

    應備證件

    1.申請書

    2.具結書

    3.身分證證件正本

    4.1吋照片2張

    5.私章

    申請方式

    臨櫃辦理

    交付方式

    通知申請人領取

    處理期限

    10個工作天

    備註

    請先電洽承辦人查詢原證書發證之單位

    申辦方式

    臨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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