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項目
救護技術員(EMT1、EMT2)證書補發
案件說明
初級及中級(EMT1、EMT2)救護技術員證書遺失、損壞。
申辦對象
具有救護技術員證書之民眾
承辦單位及承辦人
承辦單位:
1.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醫政事務科
2.承辦人:黃心怡
3.電話07-7134000#6166
應備證件
1.申請書
2.具結書
3.身分證證件正本
4.1吋照片2張
5.私章
申請方式
臨櫃辦理
交付方式
通知申請人領取
處理期限
10個工作天
備註
請先電洽承辦人查詢原證書發證之單位
申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