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項目 |
委託檢驗食品 |
案件說明 |
受理民眾委託檢驗食品 |
申辦對象 |
民眾 |
承辦單位及
承辦人 |
食品衛生科
余小姐 7134000#6380 |
應備證件 |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ㄧ、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食品委託檢驗申請書1份。
二、身分證影本。
三、完整包裝產品1份 |
申請方式 |
臨櫃 |
交付方式 |
1.平信寄送2.掛號寄送(需自付郵資)3.臨櫃自取 |
處理期限 |
20天 |
備註欄 |
1.檢驗項目費用請參考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衛生檢驗規費收費基準表。
2.食品須為完整包裝,送驗劑量:1.錠狀、膠囊狀30粒以上;2.粉末狀30公克以上;3.液狀200C.C.以上;4.固狀200g以上;5.茶包類:20包以上。
3.受理微生物檢驗時間為週一至週四。 |
申辦方式 |
臨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