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市民夏季食用飲冰品之衛生安全,高雄市衛生局今 (113) 年上半年針對轄內手搖飲店、冰果店、咖啡店及餐廳等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進行抽驗,抽驗冰品、冰塊、手搖飲料、果汁、配料等,共計抽驗149件,檢驗衛生標準、防腐劑、著色劑、甜味劑、咖啡因、 總糖量、總熱量;其中1件總糖量及總熱量與標示不符、1件咖啡未標示總糖量、總熱量及原產地 ,皆已依法裁罰並改正完成;17件腸桿菌科超標與衛生標準不符,經限期改善後再進行抽驗均合格。高雄市政府持續進行無預警擴大稽查抽驗工作,保障民眾食用飲冰品之衛生安全。
衛生局表示, 2件總糖量、總熱量及未標示原產地與規定不符,分別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暨第45條與食安法第25條暨第47條規定裁罰4萬元及3萬元罰鍰。 另衛生標準若檢出微生物超標,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立即責令業者限期改正,經限期改正再抽驗仍不合格者,按同法第48條第8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衛生習慣,並落實作業場所、設備、盛裝容器具、原材料貯存等衛生管理,重視食品製程與確保品質,嚴格把關食安,從源頭管理、查驗、消費者保護,都嚴加落實,針對違法必定依法處辦、絕不寬貸。相關抽驗結果均已陸續更新於食安地圖https://foodmap.kchb.gov.tw/ ,若消費者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可撥打食品衛生科專線:07-7134000轉食品衛生科。(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