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112年度高雄市社區式長照機構評鑑作業程序。 二、112年度本市社區式長照機構評鑑名冊,計33家。 三、112年度本市社區式長照機構評鑑對象: (一)110年5月1日至111年4月30日新設立或停業後復業滿1年,尚未接受評鑑者。 (二)前次(111年)評鑑結果為不合格社區式長照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