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3年12月13日國健社字第1130262131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為提供社區長者展現健康活力及生命價值的舞臺,激發長輩走出家門、促進長者經驗分享、社會參與及身體活動之機會。
三、114年度初賽活動及評選辦法,摘述如下:
(一)競賽時程:即日起至114年4月30日。
(二)賽事規則及組隊方式:
1、參賽隊伍人數:每隊組隊人數30-40人。
2、表演主題:展現參賽隊伍之創意與特色,參賽隊伍得自行設計參賽歌曲及表演內容,表演主軸以「活力」為主題。
3、評審標準及占比:身體活動30%、長者安全15%、團隊精神25%、舞台表演25%、銀髮參與5%,計5大項。
四、本活動倘因國家相關政策措施(如防疫規範、災害應變等)暫停或延後公眾集合等不可抗力相關情事,本局保有暫停或延後競賽及變更競賽辦理方式之權利。
五、競賽辦法如附件,為評估本市社區報名隊伍數,以利日後補助,請各單位於02月28日(五)前向轄區衛生所預先報名,統一由衛生所填報相關表單,並請於4月30日(三)前向轄區衛生所提送初賽報名資料電子檔及影片DV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