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最新消息

    訂定「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生效。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2-12-25 14:53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1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11300822號

    附件: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

    主旨:訂定「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

    公告事項:訂定「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如附件。

    :::
    ▲開啟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