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項目
救護車及救護車營業機構設置設立
案件說明
高雄市救護車機構設立申請流程
申辦對象
承辦單位及承辦人
承辦單位:
應備證件
申請方式
以公文函報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交付方式
公文回復
處理期限
30個工作天
備註
請參閱救護車及救護車營業機構設置設立許可管理辦法
申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