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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歲以下身心障礙兒童口腔保健護照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6-05 17:45

    為了讓身心障礙兒童能接受更完整的口腔醫療照護,提供相關的牙科診療費用,以減輕家長的照護負擔,本市提供「十二歲以下身心障礙兒童口腔護照」服務,幫助提升小朋友口腔健康狀況。

     

    減免費用的項目包括:

    1. 牙科診療掛號費

    2. 牙科診療健保部分負擔費用

    3. 臼齒窩溝封填費用

    4. 不鏽鋼金屬牙冠裝置費用(每顆減免2,000元)

     

    申辦資格:

    十二歲以下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兒童

     

    申辦方式:

    致電洽詢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健康管理科,電話(07)7134-000分機5406

     

    使用方式:

    持護照至本市合作牙醫院所就醫即可減免費用。

    本市合作院所名單詳見附檔或護照內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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