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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路販售藥不得,勿買勿賣保心安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2-12-06 09:57

    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下,國人消費型態趨向以網路購物並宅配到府,有些民眾誤以為可以透過網購平台販售藥品,如感冒藥、止痛藥、中藥材、酸痛貼布、消炎乳膏、麻醉藥膏、醫藥級益生菌及高劑量維生素等,殊不知這種網路販售藥品的行為,已經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
    衛生局提醒藥品不是一般商品,出國旅遊購買藥品回國,請勿於網路刊登販售,倘於網購平台轉售,將依藥事法規定處新臺幣3萬以上至200萬元以下罰鍰,若涉及偽禁藥,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不得不慎!
    再次呼籲民眾勿於網路販售或購買藥物,落實「生病找醫師、用藥找藥師」的正確觀念,有疾病問題應尋求合格專業醫師診治,有藥物問題應洽詢藥師諮詢,堅持「五不」原則(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向藥局或領有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的藥商購買合法藥品,切勿貪圖一時便利而在網路上交易來路不明的藥物,以維護自己及家人的健康安全。網路販售藥不得 勿買勿賣保心安 任意在網路刊登販售藥品 將依藥事法規定 處新臺幣3萬元至200萬元罰鍰 涉及偽禁藥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生病找醫師 用藥找藥師 勿於網路購買來路不明藥物 維護自己及家人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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