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以上長者,將近7成長輩罹患2種慢性病,不少老人家一拿出藥袋就是一大袋,但如果沒有看清楚藥品標示,遵照醫囑服藥,恐怕會影響療效、增加不良反應,需要家人協助把關認清藥品標示,確實遵守用藥安全才有保障。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醒市民,除依照醫囑服用外一定要看清楚用藥標示,包括(1)藥品品名、成分及許可證:確認藥品名稱、有效成分、含量、其他成分(賦形劑)及許可證字號等,是否與外盒或說明書(仿單)描述的一樣(2)留意製造日期和保存期限(3)用途(適應症):藥品的用途與自己的疾病或症狀是否相符(4)使用方法:服藥前應按醫師或藥師指示,或外盒、藥品說明書(仿單)的使用方法(5)注意事項、副作用或警語:看清楚外盒、藥品說明書上寫的注意事項、及不可使用族群,了解藥品使用後可能產生的副作用或警語。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呼籲家中有長者之家庭,請協助提醒長者認清藥品標示,正確服用藥品,若服藥後症狀仍未改善,應盡快就醫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