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項目
產後護理機構申請設置(或擴充)
案件說明
受理產後護理機構申請設置(或擴充)
申辦對象
機構(業者)
承辦單位及 承辦人
衛生局健康管理科產後護理機構承辦人(電話:07-7134000#5403、7230813)
應備證件
1.可設置或擴充申請書 2.設置或擴充計畫書及計畫摘要 3.建物位置圖 4.建物樓層平面配置圖 5.負責護理人員證書正反面影本及年資證明 6.(產後護理機構)開發行為應否實施環境影響評估開發單位自評表(含函詢各機關回復函) 7.產後護理機構設置標準查核表(須先自評) 8.土地或房屋租賃契約(或醫療院所附設負責醫師同意書) 9.其他法人依有關法律規定附設者應檢附各該法人主管機關同意函件
申請方式
1.向本局健康管理科申請許可設置(或擴充),檢具下列文件1式5份。 2.送本局產後護理機構審查委員審議。 3.100床以上、醫療法人、財團法人附設者,須再轉送衛生福利部審議。 4.審核相關文件。 5.通過發給設置許可文件,不通過通知補件後再審議。
交付方式
親洽
處理期限
90個工作天
備註欄
申辦方式
臨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