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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人員專區

    產後護理機構申請設置(或擴充)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9-11 09:33

    申辦項目

    產後護理機構申請設置(或擴充)

    案件說明

    受理產後護理機構申請設置(或擴充)

    申辦對象

    機構(業者)

    承辦單位及
    承辦人

    衛生局健康管理科產後護理機構承辦人(電話:07-7134000#5403、7230813)

    應備證件

    1.可設置或擴充申請書 
    2.設置或擴充計畫書及計畫摘要 
    3.建物位置圖
    4.建物樓層平面配置圖 
    5.負責護理人員證書正反面影本及年資證明 
    6.(產後護理機構)開發行為應否實施環境影響評估開發單位自評表(含函詢各機關回復函)
    7.產後護理機構設置標準查核表(須先自評)
    8.土地或房屋租賃契約(或醫療院所附設負責醫師同意書) 
    9.其他法人依有關法律規定附設者應檢附各該法人主管機關同意函件

    申請方式

    1.向本局健康管理科申請許可設置(或擴充),檢具下列文件1式5份。
    2.送本局產後護理機構審查委員審議。
    3.100床以上、醫療法人、財團法人附設者,須再轉送衛生福利部審議。
    4.審核相關文件。
    5.通過發給設置許可文件,不通過通知補件後再審議。

    交付方式

    親洽

    處理期限

    90個工作天

    備註欄

     

    申辦方式

    臨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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