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與高雄市16家醫療院所合作,透過「酒癮治療費用服務方案」,任何有意願治療民眾至16家合作醫療院所接受酒癮治療,經醫師評估後,包含門診治療、住院費用、特殊心理治療、團體心理治療等項目,只要是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經地方政府開立經濟困難證明、法院裁定家庭暴力加害人需酒癮戒治者,每人每年最多可提供四萬元部分補助,從經濟與方便性著手,希望為飲酒者減輕就醫負擔,增加戒癮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