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人員「個人」執業執照更新應備資料如下:
1、執業所在地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護理人員採線上辦理者不需檢附)。
2、醫事人員執業申請三聯單(可至衛生局填寫)。
3、繼續教育積分之證明文件1份。
(1)請逕自「醫事系統入口網 https://ma.mohw.gov.tw/maportal/」下載
(2)「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查詢之操作流程
4、最近3個月內之1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1張(背面寫明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5、原領執業執照。
6、具結書(執照遺失者填寫,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7、委託書(非本人親自辦理者需填具,並檢附委託人及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
8、規費300元。
9、郵資28元。(不提供現場等候取件服務)。
醫療機構—「整批」執業執照更新應備資料如下:
1、執業所在地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護理人員採線上辦理者不需檢附)。
2、醫事人員執業申請書三聯單 (填寫1份即可)。
3、造冊名單3份 (造冊名單格式請點我)
4、繼續教育積分之證明文件1份。(請依造冊名單順序排列)
(1)請逕自「醫事系統入口網 https://ma.mohw.gov.tw/maportal/」下載
(2)「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查詢之操作流程
5、最近3個月內之1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1張。(背面寫明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6、原領執業執照。(請依造冊名單順序黏貼,黏貼格式請點我)
7、具結書(執照遺失者填寫)。
8、委託書每人填寫1份
(1)檢附「委託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2)檢附「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9、規費300元/人。
10、掛號郵資以重量計價,最高上限65元。(不提供現場 等候取件服務)。
※注意事項:
1.請先至公會辦理,再至衛生局辦理。
2.《高雄市護理師護士公會》及《新高雄護理師護士公會》有提供線上辦理服務, 如操作有疑問請電洽公會。
3.請醫事人員確認文件是否準備齊全,倘文件不齊全,本局將不受理案件申請。
4.「執業執照正面」有註明「應辦理更新日期」,請於更新日期之「前6個月」內 辦理更新,以免受罰。
5.護理人員執業執照更新及繼續教育制度問與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