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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親愛的市民您好:

    本年度補助計畫對象為居住於本市茂林區、桃源區及那瑪夏區領有孕婦健康手冊(含非原住民籍)及具原住民身分者

    1. 補助項目:
      1. 轉診就醫:經居住地醫療機構醫師診療並評估,轉診至其他適當醫療機構治療。
      2. 重大傷病就醫:具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所列疾病,至適當醫療機構治療。
      3. 緊急傷病就醫:因緊急傷病至適當醫療機構急診治療,及經該醫療機構治療後認有回診必要之追蹤就醫。
      4. 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 :因失能或失智,入住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二十一條所定機構住宿式服務之長照機構。
    2.   擴大補助對象:居住於原住民地區且領有孕婦健康手冊的孕媽咪(含非原住民籍)

     補助項目:孕婦產前檢查及生產:持有孕婦健康手冊,依衛生福利部所定預防保健服務及全民健康保險法令規定,至醫療機構產前檢查及生產。

    3.申請流程:

    交通費補助之申請,由補助對象或其法定代理人,於就醫日或住宿式長照機構入住日起三個月內,向居住地衛生所提出。

    4.申請地點:

    本市茂林區、桃源區及那瑪夏區衛生所

    業務承辦人:黃先生專案助理
    聯絡信箱:mauy0321@kcg.gov.tw
    連絡電話:07-7134000#6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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