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與風景區是民眾帶小孩和長輩們散心與出遊的好地方,卻擔心受到二手菸害,影響增進健康活動的好心情。為維護國人健康、讓民眾享有健康無二手菸的優質休閒旅遊環境,配合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 22日修正施行,衛生福利部重新公告訂定「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與公園綠地,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之場所」,由各級主管機關提報,前開除吸菸區外禁止吸菸之場所,並於112年11月 15日生效。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醒,依據國家公園等遊憩地與公園綠地禁菸規範,在公告指定範圍內,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違者可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無菸公共場所可以保護不吸菸者,特別是免受二手菸害,另外還有許多其他好處,例如為吸菸者提供減少吸菸或戒菸的強烈動機,以及阻止民眾開始吸菸。如有戒菸需求,民眾可善用多元戒菸服務,讓專業人員與您共同討論及規劃專屬的戒菸計畫,目前高雄市有400多家合約醫療機構可以提供戒菸治療或衛教服務,可上國民健康署的戒菸服務網站(https://ttc.hpa.gov.tw/Web/Agency.aspx)查詢,另可撥打免費戒菸諮詢專線0800-636363,一起共創無菸的清新環境!(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