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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就醫注意事項

    民眾就醫注意事項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6-05 17:52

    全國首創營造高雄市婦女友善醫療環境
    「就醫注意事項」提醒您 

    為喚起大眾對維護醫療權益的認知,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今年發展「營造婦女友善醫療環境-就醫注意事項」單張,提供民眾自我權益檢視及醫療院所自我檢視服務環境是否友善的依據。單張內容主要提醒民眾選擇能提供保障隱私與安全的診療空間與程序及選擇尊重我醫療自主權的院所。為廣納各界的意見,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透過座談會,邀請醫療院所、婦女團體、民眾、專家學者共同參與討論定稿印製,考量新住民的使用需求,印製中越、中印、中英、中泰等4種雙語版本,以廣泛推廣本市友善醫療環境的概念。
    雙贏的友善醫療環境,是促進醫病間的信任與溝通,婦女的友善醫療也是人人的友善醫療,任何有醫療需求的人都能以完整而獨立的身體自主形式和本質,進出醫療公共空間無障礙。本單張將放置於各醫療院所、婦女團體、捷運站等處公共場所,以方便民眾取得。就醫權益的認知是邁向友善醫療的第一步 讓我們大家一起努力!

    就醫注意事項:

    1. 選擇能提供保障隱私與安全的診療空間與程序。
      • 內診空間應獨立且完善,並張貼內診實施程序與原則在明顯處。
      • 進行內診或觸身檢查前,應有充份說明並解釋必要性,需要時有女性醫療人員或志工進行解說並陪伴。
      • 門診內應隔離出「觸診檢查室」,並設有門禁,避免無關人員隨意進出。
      • 當接受暴露身體的相關檢查時,醫療人員應拉上隔簾。
      • 不應在身體暴露下等待醫護人員來檢查。
      • 加護病房家屬休息室應提供獨立空間,以保障女性家屬的隱密性及安全性。
      • 夜間設有協助女性患者離院時計程車管理與車號登記的系統。
    2. 選擇尊重我醫療自主權的院所:
      • 醫療人員會考量婦女因其年齡、階級、族群及性傾向的各種處境,而有不同的生理、心理健康的醫療需求。
      • 我有權利知道醫療人員為自己做健康診斷、治療上的各種過程與決策。
      • 尊重病人及家屬知道病情的權利,醫師會以病人及家屬可以理解的語言說明病情。
      • 醫療人員討論病情時會注意在場的病人及家屬,並適時給予解釋。
      • 孕婦有選擇生產方式的自主權,婦產科醫師會充分解釋不同生產方式的利弊及做個別孕婦狀況的評估。
      • 醫療人員面對婦女人工流產、乳房切除、子宮切除等醫療處置前後,會提供充分溝通、協助心理調適和尊重個別差異性。
      • 醫療人員會主動提供乳癌及子宮切除患者伴侶相關的諮詢服務。
      • 醫療人員使用超音波進行產檢時,應避免性別歧視的語言或主動談論胎兒的性別。
      • 醫療人員在執行任何醫療程序前,都應說明用意,並徵求我的同意。
      • 我所接受的檢查與醫療─應以我的權利為考量,而不會以醫療或商業利益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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