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服務項目一覽

    國民健康署修正「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補助計畫」自1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3-25 12:53

    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2年11月1日國健婦字第1120463245號函辦理。

    :::
    ▲開啟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