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最新消息

    本年度補助計畫對象為居住於本市茂林區、桃源區及那瑪夏區具原住民身分者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6-05 11:28

    親愛的市民您好:

    本年度補助計畫對象為居住於本市茂林區、桃源區及那瑪夏區具原住民身分者

    (一)補助項目:

    1. 轉診就醫:經居住地醫療機構醫師診療並評估,轉診至其他適當醫療機構治療。

    2. 重大傷病就醫:具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所列疾病,至適當醫療機構治療。

    3. 緊急傷病就醫:因緊急傷病至適當醫療機構急診治療,及經該醫療機構治療後認有回診必要之追蹤就醫。

    4. 孕婦產前檢查及生產:持有孕婦健康手冊,依衛生福利部所定預防保健服務及全民健康保險法令規定,至醫療機構產前檢查及生產。

    5. 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 :因失能或失智,入住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二十一條所定機構住宿式服務之長照機構。

    (二)申請流程:交通費補助之申請,由補助對象或其法定代理人,於就醫日或住宿式長照機構入住日起三個月內,向居住地衛生所提出。

    (三)申請地點:本市茂林區、桃源區及那瑪夏區衛生所


    業務承辦人:黃先生
    ※洽詢電話:07-7134000#6184

    :::
    ▲開啟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