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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簡介

    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之規定,目前政風業務職掌如下:

    • 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
    • 廉政法令、預防措施之擬訂、推動及執行。
    • 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協調及推動。
    •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
    • 機關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
    • 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
    • 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 機關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 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30~5:30
    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政風室)
    聯絡電話:07-7134000*4221、4222、4223、4224
    傳真電話:07-7260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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