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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年高雄市推動健康醫院持續精進計畫申請作業須知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4-01-13 14:12 聯絡人:林小姐 聯絡資訊:7134000分機5212

    一、鑑於慢性疾病與人口老化已對整體醫療支出造成沉重的負擔,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自113年起鼓勵全國醫院,不論規模大小,共同響應加入「健康醫院網絡」,以提供民眾自醫院至社區完整性的健康照護服務,為國人慢性病危險因子把關。

    二、為推動健康醫院持續精進,本局特辦理「114年高雄市推動健康醫院持續精進計畫」,依資格區分為領航會員與心會員,心會員為113年(A組)或114年新(B組)加入健康醫院網絡會員,工作項目包含1.員工充能、2.888-三高慢性疾病防治、3.提供B、C型肝炎檢查服務、4.健康促進品質精進、5.提升醫院戒菸服務品質(限領航會員與心會員A組)、6.輔導、評估及服務。

    三、每家醫院補助金額原則:1.醫學中心(領航會員)最多50萬元整、2.區域醫院(領航會員) 最多40萬元整、3.地區醫院(領航會員) 最多30萬元整、4.地區醫院(心會員A組):20萬元整、5. 地區醫院(心會員B組):10萬元整。

    四、請醫療院所依申請作業須知,於2月19日前提交申請計畫書及經費分析表(含臨時人力經費表)函送本局審查。

    五、申請作業須知及相關表單請上網(https://reurl.cc/vpEadN)下載,如有疑義,請洽承辦人員林小姐(電話:07-7134000分機5212;Email:hunglin1969@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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